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2

142.创世记2:1

142.创世记2:19-20.耶和华神从土地中形成田野的各样走兽和空中的各样飞鸟,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田野的野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看似属于他的帮手。
“牲畜”表示属天的情感,“空中飞鸟”表示属灵的情感;也就是说,“牲畜”表示意愿的事物,“飞鸟”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是指使他能认识它们的性质;他“起了名”表示他的确认识它们的性质。但即便知道主所赐予他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认知是何性质,他仍心系自我;对此的表述和前面一样,即:“没有遇见看似属于他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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