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10

1410.“耶和华对

1410.“耶和华对亚伯兰说”表示对所有事物的第一个意识。情况是这样:这一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这些话本身具有灵义。这是古教会的风格,即:如果某事是真的,他们就会说“耶和华说(say)”,或“耶和华讲(speak)”,这表示事情就是这样,如前所示(630, 708, 926, 1020, 1037节)。然而,具有灵义的事物转变为代表后,这时耶和华,即主,就直接对他们说话。当此时经上说,耶和华说,或耶和华对某人说时,它的含义和前面一样,因为主在真实历史中的话与祂在虚构历史中的话具有相同含义。唯一区别在于,后者被虚构成真实历史,而前者不是这样虚构的。所以“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只表示第一个意识;如当古教会中有人通过良心,或某种其它内在声音,或他们的圣言意识到某事是这样时,他们也会说“耶和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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