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39

139.古时,那些作

139.古时,那些作为属天人被主引导的人被说成是“独居的”,因为这种人不再被邪恶或恶灵侵扰。在犹太教会,他们赶出列族时的独居也代表这一点。因此,在圣言中,主的教会有时被描述为“独居”,如在耶利米书:
迦勒底人哪,起来,上安然居住的安逸民族那里去。它无门无闩;他们是独自居住的。(耶利米书49:31)
在摩西的预言中:
以色列安然独居。(申命记33:28)
在巴兰的预言中更清楚:
看哪,这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族中。(民数记23:9)
此处“万族”表示诸恶。上古教会的这些后代不愿独居,也就是不愿成为属天人,或像属天人那样被主引导,而是像犹太教会那样渴望在列族当中。由于这是他们的渴望,所以经上说:“那人独居不好”,因为有这种渴望的人已经陷入邪恶,于是他的愿望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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