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389.进入来世的灵魂惊讶地发现,其他人的思维是以这种方式交流的。他们还惊讶地发现,人们不仅能瞬间知道其他人是哪种性格,还知道他的信是何性质。我告诉他们,一旦与肉体分离,灵人就会获得更出色的能力。在肉身生活期间,感官对象,以及由这些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印象所产生的幻想会带来影响或不断流入,更不用说对未来的忧虑;外在刺激所引起的各种贪欲;对衣、食、住和子女的挂怀,等等。在来世,人们从不思想这些东西。当这些想法被当作障碍和阻碍,连同与粗糙的感觉有关的肉体欲望被除去时,人们必然进入一个更完美的状态。这些官能依旧保留,只是更加完美、清晰和自由;这一点尤其适用于那些过着仁爱和对主之信,以及纯真生活的人。他们的官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远远胜过他们在肉身中所拥有的官能,直到最终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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