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380.在来世,地方、地方的变化和距离都是一种幻觉,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通过幻觉,灵人能在一瞬间被提到高处,甚至极高处,同时又能在一瞬间被带入下面的深渊,也可以说从宇宙的一极被带到另一极。事实上,在来世,女巫和术士通过幻觉诱使其他人相信他们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甚至在多个地方,以这种方式假装他们无处不在。那些活在肉身时雄心勃勃的人,以及那些欺骗的人经常出现在头顶上;而事实上,他们在脚下的地狱中。一旦他们的傲慢自大被夺去,他们就会沉入自己的地狱,如向我所展示的那样。他们出现在高处不是一种表象,而是一种幻觉,因为如前所述(1376-1377节),地方的变化有两种:一种是所有灵人和天使始终保持在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表象;另一种是灵人出现在一个地方,但这个地方不是他们的真实位置,这是一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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