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322.“使他们听不懂彼此的语言”表示所有人都彼此不一致,或一个反对另一个,这从这句话本身清楚看出来。“听不懂彼此的语言”是指不承认别人说的话,在内义上是指不承认别人的教导,也就是他的教义,因为“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如前所示(11:1)。他们嘴上的确承认,但内心却不承认;当内心不同意时,嘴上的同意毫无价值。这与来世的恶灵的情况很相似,他们也分为不同的社群,和善灵一样。不过,他们是因拥有相似的幻觉和恶欲而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他们行如一体,共同攻击、迫害真理和良善。因此,他们也有共同的纽带或兴趣把他们绑在一起。只是一旦这共同的纽带或兴趣不复存在,他们就会冲向彼此,互相攻击;这时,他们的快乐就在于折磨一个或多个同伴。这同样适用于世上这种教义和敬拜存在的地方。在那里,人们在承认属于教义和仪式的东西上是相当团结、和谐的;但将他们凝聚起来的共同兴趣却是自我崇拜。他们越能分享这种共同兴趣,就越承认;相反,他们越不能或不希望分享它,就越分裂;至于原因,刚才已经提到了,即: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拥有任何真理;相反,每个人都以虚假取代真理,以邪恶取代良善。因此,这就是“使他们听不懂彼此的语言”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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