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29.众所周知,人所做出的基本假设即便完全是虚假,也会掌控他,他的一切知识和理性都会赞成他的假设。因为无数倾向于支持它们的想法会呈现在他的脑海中,以使他确认虚假。因此,当一个人的基本假设是什么都不信,除非他看见并理解时,他永远不可能相信;因为属灵和属天的事物无法用眼睛看见,也无法通过想象来理解。对一个人来说,真正的秩序是从主,也就是从祂的圣言变得智慧。在这种情况下,一切都会随之而来,他甚至在理性和记忆知识上被光照。事实上,没有人被禁止学习知识,因为知识对生活是有用的,也赋予快乐。有信住在其中的人也绝不会被禁止像世上的学者那样思考和谈论。但他必须在相信主的圣言,尽可能地通过属世真理、以学术界所熟悉的术语来确认属灵和属天真理的前提下如此行。因此,他的前提必须是主,而不是自己;因为前者是生命,后者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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