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266

1266.大洪水之前

1266.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在左脚后跟下面的某个地狱。把他们关起来的,是笼罩在薄雾中的一块岩石,那是他们可怕的幻觉和说服的一种投射;这块岩石把他们和其它地狱分开,并与灵人界保持分离。他们一直努力从那里出来,但努力均未得逞。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若真的进入灵人界,就会利用其可怕的幻觉和令人窒息的说服毒液夺走他们所遇见的除善灵以外的所有灵人的思维能力。若非主以肉身降临的方式将灵人界从这个可憎的团伙中释放出来,人类必灭亡。事实上,没有灵人能与人同在;然而,如果灵人和天使不与人同在,人片刻不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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