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246

1246.这些人是指

1246.这些人是指由希伯的宗族组成的如此多的民族,这一点从他们那个时代的生活状况清楚看出来。如前所述(1238:2节),在上古时代,各民族分为单独的宗族,宗教又分为家庭。一个民族承认一个祖先,并以他命名。当一个父亲的儿子繁衍增多时,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组成家庭、宗族和民族,依此类推;约坍的这些儿子也是如此。这一点从雅各的儿子清楚看出来,后来当他们增多时,就组成各个支派;每个支派承认雅各的一个儿子为其祖先,并以他命名;然而,他们都是雅各的后裔,并被称为雅各。同样,这些民族是希伯的后裔,被称为希伯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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