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241

1241.至于“希伯

1241.至于“希伯”是第二个古教会的第一个创始人,他表示这个教会,情况是这样:如前所述(1238:2节),第一个古教会传播得非常广泛,尤其遍及亚洲世界;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各个地方的所有教会一样,它逐渐衰退,颠覆者或革新者既在外在敬拜方面,也在内在敬拜方面掺假,这种情况在各个地方发生。他们的主要过错是,古教会从上古教会口中所获得的一切象征性和代表性的事物(它们都涉及主及其国度),都变成了偶像崇拜;有些民族甚至将其变成巫术。为防止整个教会走向灭亡,主允许某些地方恢复象征性和代表性的敬拜,这事是由希伯完成的。这种敬拜主要在于外在事物。除了祭司职位和属于这些职位的东西外,敬拜的外在特征还有邱坛(直译为“高地”)、小树林、柱像、膏油和其它许多被称为律例的东西。敬拜的内在特征则是从大洪水前的时代,尤其从那些被称为“以诺”的人那里传下来的教义事物;这些人将上古教会感知到的知识汇集起来,并制成教义事物。这些教义事物构成他们的圣言;该教会的敬拜就来自这些内在事物和上述外在事物。这种敬拜由希伯建立,不过有所添加和更改。最重要的是,他们开始把祭祀提到其它仪式之上。祭祀在真正的古教会中是闻所未闻的,只存在于沦为偶像崇拜者的含和迦南的后代当中;这些祭祀在他们中间是允许的,以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由此清楚可知,由希伯建立并在他被称为希伯来民族的后代当中延续的这第二个古教会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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