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193.创世记10:13, 14.麦西生路低人、亚拿米人、利哈比人、拿弗土希人、帕斯鲁细人、迦斯路希人(从他们出来的有非利士人)、迦斐托人。
“麦西生路低人、亚拿米人、利哈比人、拿弗土希人、迦斐托人”表示如此多的民族,这些民族表示如此多种的仪式;“麦西”是指记忆知识;“路低人、亚拿米人、利哈比人、拿弗土希人”是指如此多仅作为记忆知识术语存在的仪式;“帕斯鲁细人、迦斯路希人”是指叫这些名字的民族,他们表示形成来自同一个源头的仪式,仅作为记忆知识术语存在的教义;“从他们出来的有非利士人”表示从这种传统中成长出来的民族,该民族反过来又表示纯信与仁的认知的记忆知识。经上说“从他们出来”表示诸如存在于他们中间的这些认知纯粹是记忆知识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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