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176

1176.“古实又生

1176.“古实又生宁录”表示那些拥有内层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之人建立了这种敬拜,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内层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就是他们所说的教义,他们还将教义与仪式区分开来。例如,他们的首要教义是唯信得救;但他们不知道爱主和爱邻才是信本身;他们称之为信的知识或认知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人们可以通过它们从主那里获得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才是那得救之信。那些认为信唯独在于知识或认知的人就是前面(1162:1节)所说的生出并建立这种敬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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