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165.在圣言中,“麦西”或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各种事实,人们想利用它们来探究信的奥秘,从而证实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错误假设或虚假原则。“麦西”也表示简单的记忆知识,因而表示有用的知识。这一点不仅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还从其它众多经文清楚看出来,若全部引用,必占满整个篇幅(参看以赛亚书19章; 30:1, 2, 3; 31:1, 2, 3; 耶利米书2:18, 36; 42:14至末尾; 46章; 以西结书16:26; 23:3; 29章; 30章; 何西阿书7:11; 9:3, 6; 11:1, 5, 11; 弥迦书7:12; 撒迦利亚书10:10-11;诗篇80: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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