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159.“各随各的舌头、宗族、民族”表示照着各自的性情;“(各随各的)舌头”表示照着各自的思维方式;“(各随各的)宗族”表示照着他们的正直;“(各随各的)民族”表示在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方面。这从圣言中“舌头”、“宗族”和“民族”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舌头或语言”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一种思维方式或个人信仰,因而表示基本假设和说服,是因为舌头对应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对应于他的思维,正如结果对应于它的原因。不仅说话时人的思维进入舌头动作的流注是这种情形,而且天堂的流注也是这种情形。对此,我有亲身经历;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1638, 3741:2, 4044, 4791, 4801节)予以陈述。
“宗族”在内义上表示正直,也表示仁和爱,这一点源于以下事实:属于相爱的一切事物在天堂就像血亲和姻亲关系,因而像宗族(参看685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属于爱或仁的事物被描述为“家”,以及“宗族”;无需在此停下来证实这一点。“家”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710节)。
“民族” 在此表示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这从圣言中“民族”或“列族”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正面意义上说,“民族”表示新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因而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但从反面意义上说,它们表示邪恶和虚假。这同样适用于“家”、“宗族”和“舌头”,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得以证实。原因在于,上古教会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子女,外加仆婢就构成一个家庭。许多紧邻的家庭构成一个宗族,而许多宗族则构成一个民族。因此,民族表示作为一个整体合在一起的所有宗族。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只是那里的所有关系都取决于对主的爱和信(参看685节)。
“民族”在内义上的含义由此而来,即:“民族”是一个统称,涵盖了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或也可说爱和信的事物。然而,它们的含义取决于构成它们的宗族和家庭。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70, 471, 483节)。由此清楚可知,“民族”表示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各随各的舌头、宗族、民族”表示照着各人、宗族和民族的性情,他们的敬拜源于古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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