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116

1116.我见过属上

1116.我见过属上古教会第二代和第三代后裔之人的住所。这些住所气势恢宏,绵延到远处,因着亮红和天蓝的美丽色彩而各异。事实上,天使拥有最壮丽的住所,无法形容,如我多次所看到的。在他们眼里,这些住所如此真实,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了。至于这些如此真实的表象的起源,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他们生活在可以说如珍珠般灿烂的光芒中,有时生活在如钻石般明亮的光芒中。因为来世存在着具有无穷变化的奇妙光芒。人若以为这类事物在那里不存在,并且远远比任何人想象到的或能想象到的多得多,就大错特错了。诚然,它们和先知有时所看到的事物一样,都是代表;但在来世的人看来,这些代表如此真实,以至于相比之下,世上的事物反倒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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