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续
10708.当我要他们告诉我关于他们如何彼此交流的更多信息时,他们说,这个星球的居所没有像我这样的有声语言;但它仍涉及在某种程度上类似有声语言的一种声音的发出。他们解释了这种语言是什么样,即:它并不涉及有声语言的使用,而是涉及观念的使用,就是当一个人在实际说话时,位于其心智最前沿的那种观念;或说,这种半有声语言不是通过话语,而是通过观念实现的,就是当一个人在说话时,他所在的最近思维中的那种观念。这些观念完全不同于一个人在不说话,而是正在对事物形成一种判断时所在的内在思维的观念。凭通过观念以这种方式所调节的这种声音发出,正在交流的东西比通过口头语言所交流的任何东西都能被更充分地感知到。存在于一个人在说话时所发出的声音里面、被他的观念以这种方式调节的总体情感,会带来对正在交流之物的一种更深层次、因而更充分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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