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694.“就怕挨近他”表他们无法忍受像这样的一个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形式。这从“怕挨近”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怕挨近”是指不能忍受,因为那些不能承认内层事物的人害怕靠近它们;“摩西”是指含有内在之物的圣言、教会和敬拜所取的外在形式(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那些兴趣只在于没有内在事物的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事物的人无法忍受内层事物。原因在于,那些兴趣在于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的人陷入了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由此在一种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劣质之光中观看。但那些兴趣在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事物,同时也在于它们的内在事物的人则处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由此在天堂之光中观看。由于这两种爱是对立的,所以这两种光也是对立的,一个无法忍受另一个。事实上,当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流入世俗之爱,也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时,它会引起像死亡那样的巨痛;当天堂的光流入世界的光时,它会造成幽暗,由此造成愚蠢。正因如此,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无法忍受含有内在之物在里面的任何外在形式。由于以色列民族就是这样,所以他们无法忍受听见主,听见对祂的爱和信,它们都是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层事物。这些就是以色列人因摩西面皮发光而害怕挨近他所表示的事。至于“摩西的面皮”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106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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