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653

10653.“不可为

10653.“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表对自我,而不是对主的敬拜。这从“铸造神像”的含义清楚可知。“铸造神像”是指建立与自我之爱一致的敬拜(参看10406, 10503节);与自我之爱一致的敬拜就是对自我,而不是对主的敬拜;因为对自我的敬拜是目的,对主的敬拜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凡为目的的,都是主人;凡为手段的,都是仆人;目的看待手段的方式,就如同主人看待仆人的。这就是那些视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视掌权为目的之人当中敬拜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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