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652

10652.“他们的

10652.“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表以这种方式亵渎良善和真理。这从“行淫”、“他们的女儿”、“他们的神”和“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非法结合,如前所述(10648节);“他们的女儿”或那地居民的女儿,是指对邪恶的情感;“他们的神”是指属于对邪恶的情感、已经与真理结合的虚假,因为“他们的神”是指与以色列民族的儿子联姻的那地居民的女儿的神,如刚才所述(10651节),这种结合就是对良善的亵渎;“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是指真理与虚假的结合,这是对真理的亵渎。“神”表示虚假(参看4402e, 4544, 7873, 8867节),“儿子”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3373, 4257, 9807, 10490节)。
  说这些事是因为,“为你的儿子娶那地居民的女儿”所表示的对邪恶的情感与真理的初次结合,还不构成亵渎;但第二次结合就构成亵渎,因为当邪恶被应用于真理,真理被应用于邪恶时(这种事是通过错误解释真理,并将它应用于邪恶,因而通过把这一个包裹在那一个里面而导致的),这种情况就会发生。真理由此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毁灭并亵渎。
  “百姓与摩押的女儿行淫”也表示这种亵渎,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去赴她们的神的祭筵;百姓就吃了,向她们的神下拜。于是耶和华对摩西说,拿下百姓中所有的族长,为耶和华对着日头悬挂。百姓被击杀,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 2, 4, 5, 9)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 8315节);“摩押的女儿”表示对这种邪恶的情感;“与她们行淫”表示亵渎;因此,刑罚是将百姓的族长对着太阳悬挂,以及处死二万四千人。因为世界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10584节);“对着它悬挂”表示天上的良善被自我之爱彻底灭绝;“二万四千”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真理之良善,和“一万二千”意思一样(2089, 3913, 7973节);处死他们表示一切真理的灭绝。这就是亵渎者所遭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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