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59

1059.“这就是我

1059.“这就是我在我与地上所有肉体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表示这是主在仁爱中不仅与教会成员同在,也与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标志。这从“所有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所有肉体”表示所有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所表示的是整个人类,包括教会之内的和教会之外的,这一点不仅从经上说“所有肉体”,还从经上没有像前面那样说“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清楚可知。这一点从经上加上“地上”这个词看得更清楚。
主在仁爱中与那些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同在,跟与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同在是一样的(对此,可参看932, 1032节)。事实上,祂更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没有像所谓的基督徒通常所有的那么大的云在里面。事实上,外邦人不知道圣言,也不知道何为主,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正因如此,他们不能反对主,也不能反对信之真理。因此,他们的“云”并不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当他们被光照时,这种云很容易被驱散。
而基督徒的云却站在主和信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云如此浓密,足以产生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云就是一片漆黑。那些亵渎信之真理之人的云甚至更黑,而外邦人无法做出亵渎的事,因为他们活在对信之真理的无知之中。人若不知道某种东西的性质或存在,是无法亵渎它的。这解释了为何得救的外邦人多于得救的基督徒,如主在路加福音(13:23, 28-30)中所说的;此外,祂还说,他们的小孩子都属于主的国(马太福音18:10, 14; 19:14; 路加福音18: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