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533.“恐怕我在路上把你们灭绝”表如果神性之物真的流入并与这个民族同住,那么这个民族就会被毁灭。这从“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灭绝”是指被毁灭。显而易见,如果神性之物真的流入并与这个民族同住,那么这个民族就会被毁灭,因为经上说“我就不在你们中间上去,恐怕我在路上把你们灭绝”。此处的情形是这样: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因而被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主宰的人完全不能接受任何神性之物。由于这个原因,他们的内在被关闭。如果他们的内在被打开,神性之物真的流入进来,那么他们将彻底被毁灭,因为他们的生命是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构成的,持续不断的对立和厌恶就存在于这些爱和天堂的爱之间,天堂的爱在于神性之物。因此,他们的生命会被神性之物的流注扼杀。以色列民族的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这一点在前面已经频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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