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529.“我要撵出迦南人、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表从那里逐出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迦南地的这些民族的代表清楚可知,迦南地的这些民族是指教会和敬拜的邪恶和虚假(参看9320节,以及9327节提到的地方)。至于每个民族表示哪种具体的邪恶或虚假,可参看前面论述这些民族的地方给出的解释(关于迦南人,可参看1573, 1574, 4818节;关于亚摩利人,可参看1857, 6306, 6859节;关于赫人,可参看2913, 6858节;关于比利洗人,可参看1573, 1574, 6859节;关于希未人和耶布斯人,可参看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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