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505.“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不会被毁灭。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你所写的”和“从册上涂抹掉”的含义清楚可知:说这些话的摩西是指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对此,参看10468节);“你所写的”是指来自主存在于那里的东西,因为“册”表示存在于内在之物,而“写”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来自主存在于那里的东西;“从册上涂抹掉”是指被毁灭,但在此不是指被毁灭,因为接下来的答复是,即“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表示除了那些背离神性的人,因而除了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的人外,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不会被毁灭。
耶和华的册子,在下一节被称为“我的册子”或耶和华的册子,在别处被称为“生命册”,它之所以表示内在之物,是因为人的内在居于天堂,因而在主所在的地方。因此,那些在他的内在里面的事物由主那里从天天堂而出,都是神性属天或属灵事物。它们能被人的内在接受,但不能被其与内在分离的外在接受。这是因为外在居于世界,是为了接受存在于世界上的属世事物而塑造的,没有经由内在事物而来的流注,这些属世事物就没有天上的生命,因而可以说是死的。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圣言中的“生命册”,写在这册子上的人都究竟是谁,即那些过着一种真理和良善的生命,因而出于爱和信遵守神性诫命的人。因为遵守这些诫命的生活打开并塑造内在人;写在册子上的是主所写的,存到永远。他们就是以下经文中“写在生命册上的”所指的人,但以理书:
那时,你的有民中,凡查到被写在册上的,必蒙搭救。(但以理书12:1)
启示录: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示录3: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会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5)
又:
凡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这兽。(启示录13:8; 17:8)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
要知道,刻写在内在人中的一切都由主刻写的,刻写在那里的事物构成人的实际属灵和属天生命;还要知道,刻写在那里的每一个事物都刻写在他的爱上(参看2474, 8620, 9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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