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504

10504.“现在倘

10504.“现在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表然而,对神性的这种背离不会成为一种障碍。这从“罪”和“赦免它”的含义清楚可知:“罪”是指对神性的一种背离,如前所述(10498, 10502节);“赦免它”是指它对于从他们的外在事物中提升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事物,因而对建立与天堂的联系来说,不是一种障碍。因为当这种联系实现时,这种背离不会被注意到;不被注意的事可以说被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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