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5

105.“生命树”表

105.“生命树”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园子中间”是指在内在人的意愿中。在圣言中,意愿被称为“心”,是主在世人和天使里面所占据的主要地方。但由于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所以意愿或心不是人的,尽管它被描述为他的。人称之为意愿的恶欲才是他的。由于意愿是“园子中间”,而人没有意愿,只有恶欲,所以“生命树”是主的怜悯,主是一切爱和信,因而一切生命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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