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49.“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表示主尤其怜悯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和那些能够重生的人。这从前面的阐述也可推知,因为对主来说,“记念”就是“怜悯”。记念不能论及主,因为祂自永恒就知道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怜悯能论及祂,因为祂知道这就是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人的自我如地狱一般,并构成他特有的地狱。事实上,人通过其自我的意愿与地狱相通;这自我出于地狱和它自己是这样:人最大、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一头扎进地狱;并且不满足于此,还渴望把全世界所有人都扔下去。由于人凭自己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并且主知道这一点,所以可推知,“记念所立的约”只表示怜悯人,并通过神性手段使他重生,用大能将他引向天堂,只要人的性质允许他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