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471

10471.“求我主

10471.“求我主不要使你的怒气发热”表不让内在因此背离。这从“因怒气发热”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因怒气发热”当论及表示内在的摩西时,是指背离,在此是指不让它背离;“摩西”,即此处的“我主”,是指内在(参看10468节)。摩西在此之所以被亚伦称为“我主”,是因为相对来说,内在是主,或主人,外在是仆人。一个人的内在居于天堂,因此当这内在打开时,它构成此人里面的天堂;而他的外在居于世界,因而构成他里面的世界;世界被造是用来服务天堂的,如同仆人服务他的主人。这同样适用于相对于其内在的敬拜的外在,以及教会和圣言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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