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469

10469.“这百姓

10469.“这百姓向你作了什么?你竟给他们带来这么大的罪”表这个民族为何如此背离神性?这从“这百姓向你作了什么”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这百姓向你作了什么”是指为何这个民族是这样?“向你作”在此不是指向他做了某事,因为“亚伦”不是指亚伦,而是指就其性质而言,正被内在深思的外在;当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来理解时,“他们向你作了什么”表示为何。“罪”是指对神性的一种背离(参看5841, 9346节)。因此,当“亚伦”表示这种抽象意义上的外在时,“给他们带来这么大的罪”描述了对神性的这样一种如此大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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