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441

10441.“后悔,

10441.“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表对他们的怜悯。这从“后悔”的含义清楚可知,“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怜悯。“后悔”之所以表示怜悯,是因为耶和华从不后悔;事实上,祂自永恒就预见并规定一切。后悔是只发生在一个对未来一无所知,但随着事态发展发现自己犯了错的人身上的一种反应。然而,圣言如此论及耶和华,是因为字义是由诸如人看待事物的那种观念构成的。事实上,圣言面向极为简单的人和小孩子,他们一开始只到字义为止。无论小孩子还是简单人,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最外在的事物;他们从这些事物开始,然后他们的内在思维和感觉就终止于这些事物。因此,那些变得更智慧的人必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字面上的圣言。
  在这方面圣言类似于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肉和骨;这些是包含它们的容器。除非它们充当一个基础或支撑,否则人无法继续存在;因为他将没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他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能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圣言也是这种情况。它必须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它里面的一切事物终止于其中;这最终层面就是字义,而它的内在事物是属于内义的天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呈现给人的表象是经上说“耶和华后悔”的原因;而事实上,祂从不后悔。
  “后悔”论及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这民族若行我眼中的恶事,不听从我的噪音,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好处赐给他们。(耶利米书18:10)
  同一先知书:
  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以西结书:
  我发尽我的怒气,使我的烈怒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就必后悔。(以西结书5:13)
  阿摩司书: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事不发生了。(阿摩司书7:3, 6)
  申命记:
  耶和华必为祂的民行审判,为祂的仆人后悔。(申命记32:36)
  约拿书:
  尼尼微王说,谁知道神也许会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致灭亡。他们离开恶道,神就后悔,原先所说要降与他们的灾难,祂不降了。(约拿书3:9, 10)
  创世记: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世记6:6)
  撒母耳记上:
  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撒母耳记上15:11, 35)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祂不可能后悔,因为祂在做一切事之前,就知道它们;由此明显可知“后悔”表示怜悯。耶和华从不后悔,这一点从圣言也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民数记:
  耶和华不是人,以致要说谎;也非人子,以致要后悔。祂说话岂不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不是世人,可以后悔。(撒母耳记上15:29)
  “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怜悯,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约珥书:
  耶和华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同情心,常为灾祸后悔。(约珥书2:13)
  约拿书:
  神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仁慈,并且为灾祸后悔。(约拿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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