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431

10431.“让我的

10431.“让我的怒气向他们发热,将他们灭绝”表他们如此远离内在事物,因而远离神性事物,以致他们必然灭亡。这从“怒气发热”和“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怒气发热”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人这一方的远离,如下文所述;“灭绝”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由于他们自己的邪恶而灭亡。圣言的许多经文论到耶和华说,祂怒火中烧、发热,以及祂灭绝、毁灭。但经上如此之说是因为,当一个人背离主时,如他作恶时的情形,在那人看来似乎是主如此行。那时他因不蒙垂听,甚至还受到惩罚,故以为主向他充满怒气;而事实上,主从不发怒,从不灭绝,因为祂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表明字面上的圣言是何性质,即: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下文也有这样一个表象,那里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耶和华从不后悔,因为祂自永恒就预见一切。由此可见那些阅读圣言时只思想字义,因而不借助取自圣言、向他们指明真相的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会犯多少错误。因为那些借助这类教义阅读圣言的人都知道耶和华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因怒气发热并灭绝这样的话绝无可能论及无限怜悯和无限良善。所以他们从这些教义知道并明白,当这种话出现时,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怒气和邪恶来源于人,而非来源于主,但它们仍被归于主(参看9306节提到的地方);怒气当论及主时,表示人背离主(5034, 5798, 8483, 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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