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4

104.现在的人不知

104.现在的人不知道何为感知。它是一种唯独来自主、对一件事是不是真理和良善的内在感觉;上古教会十分清楚这种感知。这种感知在天使那里如此完美,以致他们知道并认识何为真理和良善,什么是从主而来的,什么是从他们自己而来的,对于凡靠近他们的人,仅仅从他靠近的方式、仅仅从他的一个观念就知道并认识他的品质。属灵人没有这种感知,而是有良心。死人甚至连良心也没有。大多数人不知道何为良心,更不知道何为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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