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399.“起来!为我们造神明,可以走在我们前头”表制造教义和敬拜的虚假,因而制造偶像崇拜的东西。这从“神明”和“可以走在我们前头”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是指真理(对此,参看4295, 4402, 7010, 7268, 7873, 8301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4402e, 4544, 7873节),因此,“制造神明”表示制造教义的虚假,或由虚假构成的教义;“可以走在我们前头”是指他们可以跟从虚假,因而照着它们建立自己的敬拜。“造神明,可以走在我们前头”表示制造偶像崇拜的东西,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偶像崇拜就在于敬拜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参看4825, 9424节)。此处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这种偶像崇拜。要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教会的外在就在于摩西在西乃山上时,主吩咐他制造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包括:会幕和会幕内的法柜,法柜上的施恩座,摆放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灯台,香坛,以及燔祭坛,亚伦和他儿子的衣服,尤其以弗得和它上面的胸牌。此外还有膏油,香,燔祭和祭牲的血,奠祭的酒,坛上的火,以及其它更多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将这一切事物都当作圣物来敬拜,却不敬拜它们所代表的神圣。他们根本不思想主、天堂、爱、信、重生,因而不思想这些事物所表示的真实事物。由于他们的敬拜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这是对木块、饼、酒、血、油、火和衣服的敬拜,而不是对这些物体里面的主的敬拜。他们所执行的这种敬拜不是神性敬拜,而是偶像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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