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359.“使你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表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皆视这神性人身为它们独一的源头。这从“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圣的”是指天堂和教会里面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天堂和教会里面的神性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因此,唯独主的神性人身是圣的,因而是那能分别为圣的。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那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视之为它们独一源头的。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凭天使自己的东西,而是凭与他们同在的主的神性;这同样适用于世人当中的教会。经上说,“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耶和华”表示主。但由于前面经常论述这些主题,所以可参看那里关于它们的阐述和说明,如:唯独主是神圣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9229, 9680, 9820节);“成为圣,或分别为圣”是指对主之神性的接受(9820, 10128, 10276节);天使只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不承认其它神性(9276, 10159节);因此,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和教会,因为祂住在那里祂自己的东西中,并不住在其他人的东西中(10125, 10151, 10157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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