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342

10342.“纯灯台

10342.“纯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一个代表,以及协助它的事物。这从“灯台及其灯盏和枝子”,以及“灯台的器具”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及其灯盏和枝子”是属灵天堂,以及那里源于主的信和聪明,因而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个代表(9548, 9551, 9555, 9558, 9561节);“灯台的器具”是指用来洁净和清除废物的事物(9572节),因而是指服务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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