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33.至于照其宗教被赋予外邦人的对正义和良善的良心,情况是这样:良心一般要么是真实的,要么是私生的,要么是虚假的。真实的良心是由主从信之真理中形成的一种良心。一旦被赋予这种良心,人就会害怕违背信之真理行事,因为这样做就是违背良心行事。凡没有信之真理的人都不可能获得这种良心,这也是为何在基督教界,获得它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将自己的教条当作信之真理。尽管如此,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在接受仁爱时会获得良心,因为仁爱是良心的基础。
私生的良心则是在外邦人里面从他们在其中出生并长大的宗教敬拜中形成的一种良心。对他们来说,违背其宗教敬拜行事就是违背良心行事。当他们的良心建立在仁爱、怜悯和顺从的基础上时,他们就是那种能在来世接受真实良心的人,他们也的确在来世接受它,因为除了信之真理外,他们什么都不爱、什么都不想要。
虚假的良心不是从内在事物,而是从外在事物形成的一种良心,也就是说,不是从仁爱,而是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形成的。因为有些人在与邻舍作对时,觉得自己似乎违背良心行事,并且在这种时候,还觉得自己内心似乎受到打击,感到痛苦。然而,这是因为他们在思想中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地位、名声、财富或经济利益因此受到威胁,从而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到伤害。有些人通过遗传获得这种软心肠,有些人通过努力获得它;但这是一种虚假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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