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32

1032.“我要与你

1032.“我要与你们坚立我的约”表示主与所有拥有仁爱的人同在,并涉及“凡从方舟里出来的”和“地上一切的野兽”,也就是教会之内的人和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至于主也通过仁爱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立约,情况是这样:教会成员以为凡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都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信的任何知识或认知,因而对主一无所知,并声称没有信,不认识主,就没有救恩,因而凡在教会之外的,都被定罪。事实上,许多这种拥有某种教义的人,甚至信奉异端的人,都以为凡在教会之外的人,也就是凡不持相同观点的人都不能得救。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主怜悯全人类,希望拯救并吸引宇宙中的所有人。
主的怜悯是无限的,不会让自己局限于教会之内的少数人,而是延伸到全世界所有人那里。他们出生于教会之外,因而不知道信仰,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没有人会因为他在不知道主的情况下不信主而被定罪。凡正确思考的人,谁会说,大部分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只因他们没有出生在居民相对较少的欧洲?凡正确思考的人,谁又会说,主允许如此多的人出生,然后在永死中灭亡?这将违背神性、违背怜悯。更重要的是,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过着远比教会内的人更正直、更道德的生活,他们更容易接受真信的教义。这个问题从来世的灵魂身上看得更清楚。
最坏的人来自所谓的基督教界,他们对邻舍,甚至对主怀有致命的仇恨。他们比全世界任何人都更是通奸者。但世界上其它地方并非如此,因为许多崇拜偶像的人都有一种憎恶仇恨和通奸的心态;他们害怕基督徒,因为基督徒就是这样的人,并渴望折磨每个人。事实上,外邦人是这样:当被天使教导信之真理,以及主掌管整个宇宙时,他们毫无困难地听从,并毫无困难地被赋予信仰,从而抛弃他们的偶像。因此,那些过着正直、道德的生活,并因此处于彼此仁爱、纯真无邪的外邦人在来世会重生。他们活在世上时,主就在仁爱和纯真中与其同在,因为仁爱和纯真唯独来自主。主还照其宗教赋予他们对正义和良善的良心,将纯真和仁爱注入这良心。当纯真和仁爱存在于良心中时,他们很容易允许自己被赋予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主自己在路加福音中这样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主啊,得救的人少吗?祂对他们说,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神的国里,你们自己却被赶到外面。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看哪,必有首先的成了末后的,末后的成了首先的。(路加福音13:23, 28-30)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此表示所有拥有爱的人,如前所示(10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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