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282

10282.“直到万

10282.“直到万代”表在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这从“万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万代”当论及表示教会的以色列人时,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参看10212节),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事物。之所以说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构成教会,凡人自己的东西都不构成教会。这些神性事物的确流入此人,并与他同住,但它们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而是唯独属于与这个人同住的主。既然如此,那么当天使彼此交谈时,他们谈论的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凡在圣言中所提到的人名都不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是此人所表示的事物。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参看1888, 4442, 5095, 5225节);名字并不进入天堂(1876, 6516, 1021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