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265

10265.“照着香

10265.“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表由于神性本身的流注和运作,这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从“香膏配制师”或制膏者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配制师”或制膏者是指一个做这项工作的人,故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神性本身,“手工”表示祂的运作。凡在圣言中所说的话,都要理解为与它所指的东西有关;因此,当这话论及神时,要理解为神和祂的运作,以及流注和属性;无论字义是怎么表述的。在至内层天堂,天使将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主的神性人身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的思维直接来自主,他们感知圣言的至内在意义,也就是属天意义。故他们对此处“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合成的香膏”没有其它感知,只理解为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以及在祂人身的每一个部分里面的一种流注和运作;因为主的人身就是与他们同在神性本身。他们知道,被称为“父”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存在于被称为子的主之神性人身里面,正如主所说的:“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他们“为一”(约翰福音10:30)。不要奇怪“香膏配制师”或制膏者表示神性本身,因为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耶和华都自称为“形成者”(Former)、“制造者”或匠人(Workman),甚至自称“窑匠”,如在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以及在以赛亚书的别处和耶利米书(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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