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232.“为你们的灵魂赎罪”表因为邪恶以这种方式被移走。这从“为他们的灵魂赎罪”的含义清楚可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是指通过真理移走邪恶(参看10228节)。此处“为你们的灵魂赎罪”之所以表示因为邪恶以这种方式被移走,而不是为了将邪恶移走,是因为这种移走跟随前面那些话所表示的事之后发生。因为内义不是照着文字上的连贯性,而是照着它自己的含义,即内义的连贯性而关注这些话的含义,也就是说,对教会和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的保存是由主来完成的,因为邪恶以这种方式被移走。与人同在的教会得以保存,是因为邪恶不再阻碍;事实上,主以其怜悯而持续不断地流入,并规定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不仅在一个人身上得以保存,而且它们还繁殖、生长。然而,只要邪恶掌权,从主流入的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被此人要么弃绝,要么扼杀,要么扭曲;而一旦邪恶被移走,它们就被接受和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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