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23

1023.“我,看哪

1023.“我,看哪,我要坚立我的约”表示主在仁爱中的同在,这从前面(666节)所论述的“约”的含义清楚可知。那里说明,“约”表示重生,尤表主通过爱与重生之人的结合;那里还说明,天堂的婚姻是真正的约本身,因此天堂的婚姻与每一个重生之人同在。该婚姻或约的性质也在前面(155, 162, 252节)说明。
对上古教会成员来说,天堂的婚姻存在于他自己的意愿部分;而对古教会成员来说,天堂的婚姻则在他自己的理解力部分产生。事实上,当人心智的意愿部分全然败坏时,主就以奇迹般的方式将他自己的理解力部分与已败坏的意愿部分分离,并在他自己的理解力部分里面形成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主将仁爱注入良心,将纯真注入仁爱,以这种方式与人结合,或也可说,与他立约。
人自己的意愿部分能与这理解力部分分离到何等程度,主就能与他同在,也就是与他结合,或与他立约到何等程度。试探和类似的重生手段会使人自己的意愿部分变得不活跃,以至于似乎消失,可以说死去。在这种事发生的程度内,主能通过植入人自己的理解力部分的良心在仁爱里面运作。这就是此处所说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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