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221.“按圣所的舍客勒,半舍客勒”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这从“半”和“舍客勒”的含义清楚可知:“半”是指一切事物;一“舍客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半”之所以表示一切事物,是因为半舍客勒是十季拉或欧宝(古代希腊的银币),而“十”表示一切事物(参看4638节),也表示余留(576, 1906, 1988, 2284节),也就是与人同在、被主储存在他的内层里面的真理和良善(5135, 5342, 5897, 5898, 7560, 7564节)。一“舍客勒”之所以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因为一舍客勒既是银子的重量,也是金子的重量,而“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但源于良善的真理和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的量取决于舍客勒中的季拉或欧宝的数量;舍客勒因本质上是一个重量,故表示量;当被称为“圣所的舍客勒”时,它表示真理和良善的量,真理和良善就是那被称为“圣”的,因为它们来自主,唯独主是圣的。关于舍客勒及其含义的详情,可参看前文(29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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