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195

10195.“要把坛

10195.“要把坛放在法柜前的帷帐外”表在内层天堂,就是它与至内层天堂结合的地方。这从“帷帐”和“法柜”的含义清楚可知:悬挂在柜子前面、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帷帐”是指联结第二层天堂和第三层天堂的居间物(参看9670, 9671节);“法柜”是指至内层天堂(9485节)。分为帷帐之内的地方和帷帐之外的地方的帐幕,与院子一起代表这三层天堂(参看9457, 9481, 9485, 97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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