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179.“这坛要长一肘,宽一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从“长”和“宽”的含义清楚可知:“长”是指良善,“宽”是指真理(参看1613, 3433, 3434, 4482, 9487节)。由这二者同等构成由“长一肘,宽一肘”,因而由它们具有同等的尺寸来表示;因为在圣言中,尺寸用来具体确定事物的量和质,这种确定通过数字实现。在此由“一肘”的尺寸来确定的事物是良善与真理,良善由“长”来表示,真理由“宽”来表示。“长”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长是从东到西测量的,而“东和西”表示从一个边界到另一个边界的良善;而宽是从南到北测量的,“南和北”表示从一个边界到另一个边界的真理。在天堂里就是这种情况。在那里,主是太阳,也是东方,是那里确定一切方位所依据的点。那些面向太阳生活的人享有照着他们距离太阳的远近而享有对良善的感知;对良善具有清晰感知的人在东方(3708, 9668节),对良善具有模糊感知的人在西方(3708, 9653节)。然而,那些在清晰的真理之光中看东西的人在南方(9642节),而那些在模糊的真理之光中看东西的人在北方(3708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这类事物由这四个方位来表示;“长”表示良善,“宽”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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