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16.“在地上滋生、增多”表示外在人,也就是“地”中良善与真理的增长,“滋生”论及良善,“增多”论及真理。这从刚才的阐述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外在人。关于这些事,可参看本章第一节的阐述和说明(983节)。
至于经上说“在地上滋生、增多”,情况是这样:对重生之人来说,没有什么东西会在他的外在人中增长,也就是说,良善或真理不会获得增长,除非它是仁爱的产物。仁爱就像春天或夏天的热,使青草、植物和树木生长。没有仁爱或属灵之热,无物生长;这就是为何此处先说“在地上滋生”,这句话论及从仁爱流出的良善,良善与真理通过这良善增长。谁都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若非有某种情感,就没有什么东西会在人里面生长、增多。情感的快乐不仅会使某种事物扎根,还会使它生长。一切都取决于情感的影响。
凡一个人所爱之物,因而支持某种情感的一切,他都会自由地或心甘情愿地抓住或学习、持守并珍藏。而不支持情感的东西,他则不感兴趣,认为毫无价值,甚至弃绝之。不过,情感如何,增多就如何,或说情感的种类决定了增多的性质。对重生之人来说,它是对源于主所赋予的仁爱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此,凡支持源于仁爱的情感之物,他都会抓住或学习、持守并珍藏,因而在良善和真理上更坚定。这就是“在地上滋生、增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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