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13.“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表示仁爱,也就是神的形像。这是随前面的阐述而来的一个结果。前一节论述了“血”所表示的仁爱,“不流人血”表示不可毁灭它。接下来的这句话,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清楚表明,仁爱是神的形像。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神的形像是什么。人们说,神的形像已经在被他们称为亚当的第一个人身上丧失了。他们还说,亚当以前拥有神的形像在自己里面,而这个形像具有他们所不知道的某种完整。完整的确存在,因为“亚当”或“人”表示上古教会,也就是属天人,它拥有后来的教会所没有的感知。因此,它也是主的样式。主的样式表示对祂的爱。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教会灭亡了,这时主创造了一个新教会;它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是一个属灵教会。该教会不是主的样式,而是主的形像。“形像”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如前所示(50-51节)。该教会凭属灵之爱或仁爱而成为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本节明显看出来;而仁爱本身是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也就是说,仁爱本身使他成为神的形像。仁爱是神的形像,这一点从爱或仁的真正本质看得最清楚。除了爱和仁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任何人成为一个形像和一个样式。正是爱和仁的本质使两个人可以说合而为一。当一个人爱人如己,甚至胜己时,他就会在自己里面看到别人,在别人里面看到自己。只要把注意力转向爱,或转向那些彼此相爱的人,谁都能明白这一点。一方的意愿是另一方的意愿,他们内心仿佛结合在一起,仅仅身体彼此分离。
对主的爱使人与主合一,也就是成为祂的一个样式;仁爱或对邻之爱也使他与主合一,但成为一个形像。形像不是样式,而是接近或依照样式。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这样描述爱所产生的这种“合一”:
我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1-23)
这种“合一”就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神秘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爱实现。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9-23)
由此清楚可知,正是爱在进行结合,主既在爱祂的人那里,也在爱邻舍的人那里作祂的住所,因为爱邻就是爱主。
作成一个样式和一个形像的这种结合在人类当中不那么容易看出来,但在天堂能看到,那里的所有天使都凭他们的相爱可以说为一。由许多天使组成的每个社群仿佛是一个人。所有社群一起,也就是整个天堂,构成一个人,也被称为大人(参看457, 550节)。整个天堂就是主的一个样式,因为主是那里所有人的全部。每个社群也是一个样式,每位天使同样如此。属天天使是样式,属灵天使是形像。因此,天堂是由和天使一样多的主的样式构成的,这种构成唯独通过相爱实现,相爱就是爱人胜己(参看548, 549节)。情况是这样:天堂总体上,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要成为一个样式,那它的各个部分,也就是个体天使,就必须是样式,或接近样式的形像。除非总体由类似它自己的部分构成,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构成一体的总体。从这些事,如从一个基本观念,或原型、模式可以看出是什么构成主的样式和形像,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每个重生的属灵人都凭唯独来自主的爱或仁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凡处于来自主的仁爱之人都处于一个完整的状态;关于这种完整,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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