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123

10123.“你要在

10123.“你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从邪恶中洁净。这从“洁净”、“罪”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洁”是指洁净;“罪”是指邪恶,因为来自人的一切邪恶都被称为“罪”;“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一个代表(参看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由于所论述的主题仍是主的流注、同在,以及那里对祂的接受,所以“坛”也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事实上,正是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和教会,因为主在那里是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住在人自己的东西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坛”还表示有天堂或教会存在于里面,因而有主存在于里面的这个人自己;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坛”表示来自主并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同在的良善本身。
  启示录就提到了这些意义上的“祭坛”:
  有一根像量杖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在这段经文中,“神的殿”和“祭坛”是指天堂和教会,“殿”是指属灵教会,“祭坛”是指属天教会;“量”是指认识真理和良善的量和质;这就是为何经上不仅说量“神的殿和祭坛”,还说量“在殿中礼拜的人”。“殿”是指属灵教会(参看3720节);“量”是指认识事务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9603节)。又:
  我又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从祭坛中”表示从至内在天堂中,就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耶利米哀歌:
  主丢弃自己的祭坛,憎恶自己的圣所。(耶利米哀歌2:7)
  “丢弃祭坛和圣所”是指丢弃教会的一切;“祭坛”是指教会在良善方面的一切,“圣所”是指教会在真理方面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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