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117.因为它是圣的”表神性之物,它不可与这神性之物结合,因为这会导致亵渎。这从“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圣的”是指神性之物(参看10111节)。它之所以不可与神性之物结合,是因为“留下的肉和饼”表示没有结合之物(参看10114节),因而也指不可结合之物。不可结合之物就是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只是邪恶(参看10115节);神性之物若与人的自我,因而与邪恶结合,就会遭到亵渎(6848, 929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留到早晨的,凡吃的人就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灵魂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19:7, 8);还说“被什么不洁净的物摸了的祭肉要用火烧了”(利未记7:19)。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日吃献祭的肉和饼表示对圣物的亵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