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115.“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表驱散它们。这从“留下的一点肉和饼”、“用火烧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留下的一点肉和饼”是指未变成他们自己的东西,如前所述(10114节);“用火烧了”是指驱散,在此是指通过属于人自己的爱,因而通过伴随这些爱的邪恶而驱散。因为“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在此表示人自己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火”表示自我之爱(参看1297, 244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节);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只是邪恶(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23, 1044, 3812e, 5660节)。此处之所以表示属于自我的爱,或说人自己的爱,是因为“留到早晨的”表示未与良善结合的东西(10114节);未能结合的东西并非来自神性,而是来自人的自我。这种东西是不洁的,因而是邪恶,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留到早晨的,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那灵魂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19:7, 8)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感恩祭的肉,献上的人必不蒙悦纳,这祭也不算为他的,反为可憎嫌的,吃它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7:16-18)
出埃及记: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留下来的吗哪生虫变臭了(出埃及记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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