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069.“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表天堂里的一切神性事物都是如此。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之物,因为唯独主是圣的,或说主是唯一的圣者(参看9229, 9479, 9680, 9818, 9820, 9956, 9988节);因此“圣”是指神性之物;由于亚伦和他的衣服,以及他儿子和他们的衣服代表天堂里的神圣事物或神性事物(10067, 10068节),所以他们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神性事物。显然,亚伦,他的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之所以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代表神圣和神性事物;因为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无论公绵羊的血,还是膏油,都不能使任何人分别为圣。事实上,血和油是死物,因而不能影响人的内层。唯有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而唯有神性事物才会影响人的内层;这些神性事物才是那分别为圣的,因为唯独它们是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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