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003.由此明显可知,“唯独带灵魂的肉,就是它的血,却不可吃”表示不可将亵渎之物和神圣之物混在一起。亵渎之物绝不可通过吃带血的肉而与神圣之物混在一起,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明确教导的: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马太福音15:11, 18-20)
这在犹太教会是禁止的,因为如前所述,那时,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发生在犹太教会中的一切事都会在天堂转化为相对应的代表:尤其血转化为神圣的天堂事物;而肉,除了祭牲的肉外,则转化为亵渎之物,因为它表示恶欲,如前所示(999:1);吃这两者则转化为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的混和。这就是为何那时这种行为被严厉禁止。但主降临后,当外在仪式被废除,因而代表终结时,这些事在天堂就不再转化为相对应的代表了。因为当人变得内在,被教导内在事物时,外在事物对他来说就不重要了。他现在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神圣之物,即仁和源于仁的信。他现在从仁和信的角度来看待与他同在的外在事物,也就是说,他看重的是外在事物包含多少仁和对主的信。这就是为何由于主的降临,天堂不再从外在事物的角度,而是从内在事物的角度来看待人类。即便从外在事物看待某人,那也是因为他心思简单,这种简单里面有纯真和仁爱。这些从主而存在于他的外在事物中,也就是说,存在于他的外在敬拜中,尽管他本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